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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1041】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时间:2023-09-08   访问量:7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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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第37号),将原2023年12月31日到期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即: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下面我们来梳理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实施要点。 
一、购进时点如何把握?
设备、器具的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二、设备器具的单位价值如何确定?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三、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时点如何把握?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可以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也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
 
四、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会计处理也要保持一致吗?
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五、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吗?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六、享受该优惠需留存哪些资料?
享受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需留存备查以下资料:
(一)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二)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三)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9月现场课海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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