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为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技进步,近日,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
下面我们来关注公告的主要内容。
上一篇:【听税104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怎么算?
下一篇:【听税104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