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到2027年供暖期结束!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供热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6号)文件,将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延续到2027年供暖期结束。现将政策要点归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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