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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1155】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关注的5个问题

时间:2024-02-27   访问量:19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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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应关注的5个问题

 

一、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时,投资额是否含增值税
企业购进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应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企业购买专用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
 
二、利用财政拨款购置的专用设备能否享受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三、融资租入的专用设备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投资抵免的优惠?
企业融资租入并实际使用的专用设备,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企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融资租赁期届满后租赁设备所有权未转移至承租方企业的,承租方企业应停止享受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四、享受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后5年内出租、转让的,已经抵免的税额如何处理?受让方还能享受投资额抵免优惠吗?
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使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五、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何时享受?需留存备查哪些资料?
享受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统一在汇算清缴时享受。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如下:
1、购买并自身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清单及发票;
2、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专用设备的合同或协议;
3、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
4、专用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的说明。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56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5、《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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