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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1192】法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申报纳税?

时间:2024-04-19   访问量:7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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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转让股权如何申报纳税?

 

一、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收入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的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甲乙两公司于2018年8月份共同投资设立了丙公司,注册资本1 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出资300万元,占比30%;乙出资700万元,占比70%。2023年11月,甲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了股权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款1 500万元,2023年11月收款500万元,2024年11月收款500万元,2025年11月收款500万元。甲公司应于2023年11月一次性确认股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按规定在2023年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法人股权转让能否平价或者低价转让?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当出现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等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那么法人股东平价或者低价转让股权是否也会被税务机关核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三、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税如何申报?
(一)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二)股权转让所得税如何申报?
法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不同于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纳税申报。其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进行纳税申报,无需对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单独计算并单独申报。
【接上例】假设甲公司按季度预缴所得税,则甲公司2023年11月股权转让收入应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减除各项扣除,在2024年1月征期填写季度预缴申报表完成季度预缴申报,再在2024年5月31日前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完成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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