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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1240】公司不分红,小股东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4-06-28   访问量:1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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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分红小股东该如何维权

 

一、公司有盈利必须要给股东分红吗?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上可知,《公司法》明确了分红的方法及待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分红并非公司法要求必须履行的义务,属于公司自治范围,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策略、投资计划、现金流量以及股东的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公司盈利,一直不分红,股东如何维权?
(一)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份。
(二)提请利润分配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五条规定,股东未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请求公司分配利润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但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提请具体利润分配之诉的前提是股东会做出利润分配的决议。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如果超过法定期限,公司仍未向股东实际分配利润,股东需要向法院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决议,以此证明分配决议已通过,却不实际分配。
如果没有相关利润分配的决议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不分配利润,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仍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保护中小股东取得利润分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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