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261】承揽合同印花税的5个热点问题
时间:2024-07-29 访问量: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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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印花税的5个热点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第七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综上,印花税法对于承揽合同税目的界定与民法典对于承揽合同的范围界定是相同的。承揽合同印花税应纳税额为报酬的万分之三。报酬不包括合同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买卖合同印花税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其余类型的应税合同均无此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若广告合同符合《民法典》中承揽合同有关规定所述情形,需按“承揽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五、一份广告合同涉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多项业务及费用,应当如何确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若一份广告合同涉及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多项业务及费用,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总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缴纳承揽合同印花税。参考:宁波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