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购置税的10个实务问题(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八、购买新车后没有及时纳税,逾期申报缴纳车购税是否加收滞纳金答:要加收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十、对于免税、减税车辆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缴纳车购税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6号)第七条规定: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报《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属于其他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