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347】大龄领金人员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时间:2024-12-02 访问量:7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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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领金人员如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什么是大龄领金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本通知所称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下简称大龄领金人员,是指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通知”规定,大龄领金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当地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从“失业保险待遇支出”科目列支。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停止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三、大龄领金人员如何取得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后,可以到当地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