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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1379】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时间:2025-01-16   访问量:1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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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贴现利息收入
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令〔2022〕4号)规定,贴现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转让至具有贷款业务资质机构的行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规定,贷款服务,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包括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五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转贴现利息收入
转贴现是指具有贷款业务资质的机构之间的票据融资行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的规定,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同业往来包括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第五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金融机构开展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其实际持有票据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作为贷款服务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前,贴现机构已就贴现利息收入全额缴纳增值税的票据,转贴现机构转贴现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三、再贴现利息收入
根据《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令〔2022〕4号)规定,再贴现是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持有的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汇票予以贴现的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规定,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同业往来包括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业务。
因此,人民银行取得再贴现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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