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487】两个案例提示农产品进项抵扣风险
时间:2025-06-30 访问量:16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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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案例提示农产品进项抵扣风险
在实务中,纳税人在使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收购发票时,常因对政策细节把握不准,出现抵扣错误,进而引发税务风险。下面通过案例揭示两个典型问题。税务机关检查某食品加工企业时发现,部分收购发票开具对象为非农业生产者。例如,购入活鸡活鸭时,开具收购发票的对象是农贸市场从事零售的某个体户。在此业务中,收购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5.23万元,并补缴增值税及相应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