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一次性购地,分次开发,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无法一次全部确定的,按以下顺序计算当期允许扣除分摊的土地价款:
首先,计算出已开发项目所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和拆迁补偿款
已开发项目所对应的土地出让金和拆迁补偿款=(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款)×(已开发项目占地面积÷开发用地总面积)
然后,再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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