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529】销售商品房送现金装修补贴如何财税处理?
时间:2025-08-27 访问量:1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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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品房送现金装修补贴如何财税处理?
近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回笼资金,推出了“购买100万以上房子送5万现金装修补贴”等销售商品房送现金装修补贴的营销方案。对于这一营销手段,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房开企业赠送业主的现金装修补贴,不是无偿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视同销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