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577】从交易所买黄金,进项税能抵多少?
时间:2025-11-07 访问量:1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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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重点明确了会员单位和客户通过交易所买卖标准黄金的税收政策,该政策从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同时,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有关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3号),明确了通过交易所交易黄金的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下面我们通过总局解读的两个例子,来学习从交易所购买黄金,进项税如何抵扣?例一: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11月从上海黄金交易所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专票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另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非投资性黄金”字样的免税普通发票一张,普票注明金额11.3万元。在2025年12月申报期申报增值税时,a公司应当如何填写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a公司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字样的专票,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后,填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份数1份,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 另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会员单位非投资性黄金”字样的免税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6%=11.3万元×6%=6780元,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后,填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第8b栏“其他”,份数1份、金额11.3万元、税额6780元。 1. 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用于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左上角应带有“会员单位投资性黄金”的字样。2. 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发票左上角应带有“会员单位非投资性黄金”的字样。例二: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11月从上海期货交易所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客户标准黄金”字样的免税普通发票一张,普票注明金额50万元。在2025年12月申报期申报增值税时,b公司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b公司取得符合规定的左上角带有“客户标准黄金”字样的免税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6%=50万元×6%=3万元,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后,填入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二第8b栏“其他”,份数1份、金额50万元、税额3万元。客户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所免征增值税,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客户开具普通发票,发票左上角应带有“客户标准黄金”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