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581】这个小店被查出是偷税大户
时间:2025-11-13 访问量:18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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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通报了多起网店偷税案例,其中南昌市东湖区上品屋服饰店的案件尤为典型。这家看似不起眼的实体服装“小店”,背后竟隐藏着线上销售的偷税“大案”,最终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偷税的处罚规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数百万元,我们抓取其中的要点和大家分享。上品屋服饰店自办理营业执照以来,税务系统中竟无任何纳税申报记录。该店通过线上平台销售服装的收入均未计入账簿,而是直接转入实际控制人的私人账户。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后30日内需完成税务登记,无论是否开展经营、有无应税收入,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即使没有收入也需办理零申报。该店长期正常经营却从未申报纳税,既未办理零申报,也未如实申报应税收入,已涉嫌严重偷税。检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前往该服饰店线下店铺地址开展实地检查,发现该服饰店线下经营场地并非常规市场、临街商铺,而是开设在某写字楼高层,具有较强隐蔽性,现场堆满待售服装和快递包裹,直播设备齐全;而位于同一楼宇另一层的仓库中,10余名工作人员在对商品进行拣货、发货和售后,两台工作电脑正在不停处理打印发货单。其经营场所、直播场地与存货仓库均位于同一楼栋内,形成“前店后仓”的经营模式。从仓库的电脑中,检查人员依法调取了该服饰店经营管理系统内的数据发现,仅近两年的记录中,该服饰店已经发生了81.4万笔交易,其中显示“确认收货”的交易记录25万余条。经核实后知晓,为获取更多流量和销量,服饰店打造了不同年龄的主播对应不同网店。但因部分线上平台要求一个执照只能注册一家店铺,因此又注册了另外两个经营主体,经营地址为同一写字楼,最终用三个经营主体在5家线上平台注册了12家店铺。检查人员结合实际控制人供述,通过对经营流水、采购销售等数据进行核实,上述三个经营主体实为同一运营团队经营的同一品牌,在同一租赁场所统一进行采购及库存管理,实际控制人相同。由于各经营主体财产、业务、人员、场所统一管理,成本费用统一核算,税务部门依法对其所有网店及实体店进行合并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经营主体,若发现其通过关联交易或拆分经营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可依法合并检查。上品屋服饰店的案例为广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办理营业执照并非“一办了之”,按时纳税申报是法定义务;试图通过拆分经营主体、转移收入等方式偷税漏税,更是难逃监管。随着税收监管系统的不断升级,税务机关已实现对线上线下交易数据的精准监管,任何偷税行为都将无所遁形。经营者唯有坚守合规底线,如实申报纳税,才能实现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