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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在2月2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明确了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次日,税务总局下发了2020年5号公告,明确了具体税收征管事项。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新政?开票系统如何升级?如何开票?如何申报?如何做账?一定都是大家特别关心的事,来一起听听晓红老师的解读吧!
直播大纲
一、新政是只适用于个体户还是适用所有小规模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是否能适用1%的征收率?
三、3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开票软件如何升级?
四、小规模纳税人在3月到5月如何开具发票?
五、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为1%,如何纳税申报?
六、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为1%,如何会计核算?
专家介绍
武晓红
总局评选优秀税政微课《晓红说税》主讲
具备丰富的税务咨询与会计实战经验,讲课善于总结提炼,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深受税务干部和企业财税人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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