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931】支付给个人劳务费如何扣缴个税?
时间:2023-04-04 访问量: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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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个人劳务费如何扣缴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四条的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二)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因此,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应当履行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注意: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第一步: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添加“人员信息采集”,人员状态选“正常”,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其他”,完善其他各项信息后保存报送;第二步:报表填写时,点击“综合所得申报”-“劳务报酬(一般劳务、其他非连续劳务)”-逐个“添加”或在模板中填写后导入数据。第三步:数据填写无误后,和其他综合所得报表一起报送,有税款进入缴款环节完成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