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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超500万后,何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企业应何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应当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例如: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2月发现累计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如果该企业按月纳税,则应当在2023年2月份所属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假设不考虑征期顺延问题,A企业可以在2023年3月16日-3月30日期间办理。
如果该企业按季纳税,则应当在2023年一季度所属的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假设不考虑征期顺延问题,A企业可以在2023年4月16日-4月30日期间办理。
二、企业从何时开始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税?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接上例,如果A企业按月纳税且在2023年3月20日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在3月1日起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税,也可以选择4月1日起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税。
如果该企业按季纳税且在2023年4月20日去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在4月1日起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税,也可以选择5月1日起按一般计税方法缴税。
三、如果未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怎么样?
纳税人未按规定时限(对应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