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课程

当前位置:首页>课程中心>精选课程

【听税877】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哪些征收率的发票?

时间:2023-01-13   访问量:7919
立即学习
详  情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哪些征收率的发票?


一、税率栏为“免税”

纳税人对免征增值税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发票税率栏次显示“免税”字样。

免征增值税项目如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等。

 

二、税率栏为“零税率”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零税率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发票税率栏次显示“0%”。

适用零税率业务如纳税人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等。

 

三、税率栏为“0.5%”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税率栏为“1%”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五、税率栏为“1.5%”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应开具征收率1.5%的增值税发票。


六、税率栏为“3%”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放弃减税并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税率栏为“5%”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税率栏次显示“5%”。

如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的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等。

 

八、税率栏为“***”

(一)差额征税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税率”栏自动打印“***”,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如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二)个人出租住房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5%征收率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税率”栏自动打印“***”,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九、税率栏为“*”

电信服务运营商收取通信服务费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金额不作价税分离,税率栏为“*”。


十、税率栏为“不征税”

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使用6开头的“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的,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字样,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收到建筑服务预收款;收到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等。


最新课程.jpg


上一篇:【听税878】新政策下发前小规模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需要追回吗?

下一篇:【听税876】2023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要点提示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