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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785】个人取得这项补贴可以免税!

时间:2022-08-31   访问量:10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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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这项补贴可以免税!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明确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 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关于此文件我们需掌握以下几个要点:

 

1、支付方仍需要扣缴申报

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 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2、汇算前两部门信息共享

司法行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前,交换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涉税信息。

 

3、法律援助机构的界定

法律援助机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群团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按照本公告规定为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免税申报,并将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司法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本法的相关规定。

 

4、免税起始时间及衔接规定

25号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25号公告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在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已征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纳税人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将专用发票追回后申请办理免税;按照本公告应予免征的个人所得税,在25号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由扣缴单位依法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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