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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这份表单请收好!
一、适用主体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
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判断
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
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三、销售额口径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四、延缓缴纳的税费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五、缓缴比例
中型企业缓缴以上税费的50%,小微企业缓缴以上税费的100%。
六、延缓缴纳税费政策
1、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2、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
七、延缓缴纳税费时间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