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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此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是否需要备案?
答:不需要另外操作备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报期结束前,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依法申报后,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规定范围内税费的提示。纳税人需进行确认,确认不缓缴的在该界面选择、填写理由;确认缓缴的,规定范围内税费缴纳期限自动延长3个月。
二、2021年第四季度的税款缓缴期限是在明年2月统一缴纳吗?那明年2月份是否应缴纳4个月的税款?
答:如果是按月申报的,2021年第四季度税款每个月都延缓3个月缴纳,也就是说属期2021年10月的税款在明年2月缴纳,所属期2021年11月的税款在明年3月缴纳,所属期2021年12月的税款在明年4月缴纳。
如果是按季申报的,所属期2021年第四季度的税款在明年4月缴纳。
三、符合条件的中型制造业企业只能延缓缴纳规定各项税费金额的50%,但是目前资金不足,余下50%的税费可以办理缓缴吗?
答: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制造业中型企业符合规定的,余下50%部分仍然可以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四、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对应的申报期过后申报,即逾期申报是否仍然可以享受“缓缴”政策,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是否需要进行行政处罚?
答:纳税人逾期申报仍然可以享受缓缴政策,制造业小微企业不存在加收滞纳金问题;制造业中型企业逾期申报享受缓缴政策,未缓缴的税费将从缴款期限届满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纳税人逾期申报是否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按现有规定处理,与是否享受缓缴政策无关。
五、办理延期缴纳税款,跨年度再缴纳,是否对我的信用等级有影响?
答:对符合政策条件办理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款延期缴纳属于政策延期,在税务征管系统中的对应缴纳时间也自动延长三个月,在缓缴到期日之前缴纳税款均不会影响信用等级。
六、我是按月度申报相关税费的纳税人,此次缓缴政策一定要2021年第四季度的三个月都享受吗?例如,我是否可以选择所属期2021年10月、11月不享受,12月选择享受?
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月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申报时,每个月都会弹出政策享受提示框,纳税人可根据企业情况自行选择是否享受。
七、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纳税人办理缓缴后还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吗?
答:可以。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纳税人享受缓缴政策后,税额缓缴部分待缓缴期限届满,实际缴纳延缴的增值税后,可以办理退还对应属期的即征即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