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问答

油气田企业向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油气田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是否应当在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税务登记?

2011-10-2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997号)规定:“一、油气田企业向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油气田企业提供生产性劳务,应当在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税务登记。”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