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4号) 第二条规定:“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经过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6个阶段。预约定价安排包括单边、双边和多边3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