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问答

绝缘油类产品是否征收消费税?

2015-05-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2号)规定:“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本公告自201010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绝缘油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76号)文件同时废止。此前未征消费税的不得补征,已征的消费税税款可抵顶以后纳税期其他货物的应交消费税”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