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问答

虚开发票的行为有哪些?

2015-05-2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四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