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7号)第二条规定:“4.黄金交易所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返的优惠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5.对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的,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