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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
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企业所得税上有什么税收优惠?
2011-11-1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
〕
53
号)的规定:“
一、
201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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