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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问答
哪些地区的企业能够享受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
2011-11-1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
〕
53
号)的规定:“……二、新疆困难地区包括南疆三地州、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边境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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