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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何种情形为搬迁完成年度,计算搬迁所得?
2014-01-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
>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0
号)第十七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搬迁所得:
(
一
)
从搬迁开始,
5
年内
(
包括搬迁当年度
)
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
(
二
)
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
5
年
(
包括搬迁当年度
)
的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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