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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应如何处理?
2014-01-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
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
>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40
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
(
一
)
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
(
二
)
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
3
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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