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问答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大豆免征增值税?

2015-10-2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本通知自201451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前发生的大豆销售行为,税务机关已处理的,不再调整;尚未处理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执行。”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