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 第二十四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