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北京远志融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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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基金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持有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按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
或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处置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按借方差额)
贷: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按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按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
投资收益(按贷方差额)
4.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1)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借方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