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北京远志融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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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入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短期投资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2.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实际收到原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4.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按借方差额)
贷:短期投资(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按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利息)
应收利息(按尚未收到的债券利息)
投资收益(按贷方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