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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对黄金期货交割并提货环节,是否可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015-09-2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2008〕46号
)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应对黄金期货交割并提货环节的增值税税款实行单独核算,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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