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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谁征收?

2015-10-1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5〕72号)第九条规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障金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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