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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021-11-2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扣除。
因此,律师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不可以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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