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中心
企业服务
财税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问答
稽查案例
财税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销售进口图书享受免征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6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04-03-30
注释: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的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源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免征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
请遵照执行。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
立即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