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钾肥、复合肥免征进口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01〕7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01-04-24
海关总署:
    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经国务院批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国家计划内安排进口的钾肥、复合肥,继续执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具体享受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进口化肥税号如下:
    请通知有关海关执行。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