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中心
企业服务
财税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问答
稽查案例
财税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湖北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5〕16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05-12-12
注释:
湖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
立即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