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财税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2年第3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 2012-10-25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九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等94家企业技术中心和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九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 》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九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2.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发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2年10月25日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