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中心
企业服务
财税法规
政策解读
财税问答
稽查案例
财税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1989)国税地字第77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
1989-07-15
注释:
全文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河南省税务局:
你局豫税地(1989)41号文收悉。经研究认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财税问题解答 定制企业合规服务方案
立即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