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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1085】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时间:2023-11-15   访问量:1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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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什么是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指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的政策。
 
二、加计抵减政策的享受主体及加计比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允许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
 
三、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账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的规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即企业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不进行账务处理,实际抵减税额时,按照实际抵减的税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一)月末计算并结转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时(不考虑加计抵减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实际缴纳增值税并用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金额)
           其他收益(加计抵减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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