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数字化航空电子行程单、铁路电子客票热点问题解答
时间:2024-11-11 访问量: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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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继全面数字化铁路电子客票自2024年11月1日起推广使用之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日前联合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明确全面数字化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这两类数电票如何取得,在开具、报销、抵扣及申报表的填写中有哪些操作要点?原纸质票据是否可以并行使用?实务工作中有哪些涉税风险点需要关注?
课程大纲
一、民航、铁路两类数电票的推广背景
二、民航、铁路数电票的票样和主要内容
三、两类数电票取得与开具的规定
四、两类数电票开具有误如何处理?
五、两类数电票的抵扣如何处理?申报表如何填写?
六、原民航、铁路纸质报销凭证能否继续使用?
七、企业发生旅客运输服务费应关注的涉税风险点
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继续教育特聘讲师;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特聘讲师;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特聘讲师。具备丰富的税务咨询与会计实战经验,讲课善于总结提炼,深受税务干部和企业财税人员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