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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国家税务总局相应修订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如何享受?实务中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疑难问题如何解决?本次直播晓红老师为您解读!
【课程大纲】
①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主要变化点总结
②预缴时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汇算清缴如何享受?
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汇算清缴时应当如何操作?
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错误,汇算清缴时如何补救?
⑤两处任职受雇,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⑥没有任职单位,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⑦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如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主讲老师
武晓红
国家税务总局评选优秀网络课程《晓红说税》主讲老师
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继续教育特聘讲师;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师资库特聘讲师;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特聘讲师。具备丰富的税务咨询与会计实战经验,讲课善于总结提炼,深受税务干部和企业财税人员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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