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1277】弥补亏损的方式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时间:2024-08-20 访问量:1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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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亏损的方式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税前补亏,所补的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即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的金额,也是税收口径的亏损。企业发生的亏损,可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来弥补,补亏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简称税前补亏。税后补亏,所补的亏损是指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金额,是会计口径的亏损。税后补亏的方式和顺序有:1、未分配利润补亏。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初数为负时,可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2、公积金补亏。根据规定公司的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所以可用公积金补亏。使用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的,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一)税前补亏,补的是税收口径的亏损,有期限限制;税后补亏,补的是会计口径的亏损,没有期限限制。税后补亏仅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亏损金额,不影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税后补亏需按法定的顺序弥补,依次为使用未分配利润、任意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金补亏。(三)减少注册资本补亏,在减少注册资本的过程中,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未缴出资的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减少注册资本补亏完成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前,公司不得分配利润。另外,减少注册资本补亏的,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