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税956】数电票如何报销入账和归档
时间:2023-05-11 访问量: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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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如何报销入账和归档
随着数电票的推广使用,很多试点纳税人提问,开具和取得数电票后该如何报销入账归档?如何避免重复入账?纳税人开具和取得数电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数电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通知》第三条的规定 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2、电子会计凭证的传输、存储安全、可靠,对电子会计凭证的任何篡改能够及时被发现;3、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4、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通知》第五条规定,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纳税人如果需要以数电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数电票电子件。纳税人使用数电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数电票的源文件,拍照、截图、扫描等电子影像件属于电子副本文件,并不是电子会计凭证原件,不能仅以电子副本文件报销入账归档。《通知》第四条规定,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数电票试点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入账标识服务,纳税人使用该功能时,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账状态字样,供财务人员及时查验,避免重复报销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