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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960】销售方收到的合同违约金一定要交增值税吗?

时间:2023-05-17   访问量: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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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收到的合同违约金一定要交增值税吗?


 

一、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销售方收到违约金一定要交增值税吗?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销售方已履行合同,购买方因延迟付款等原因,随同销售款项一起收取的违约金,属于价外费用,应和销售额一并计算缴纳增值税。但若合同未履行,销售方按合同约定收到的违约金,无须缴纳增值税。


三、收到违约金交增值税,如何计算?如何开票?
销售方收到的价外费用一般是含增值税的金额,在计算增值税额时要进行换算,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换算方法如下:
销售额=收到的价外费用÷(1+税率/征收率)
对收到的违约金开具发票时要与所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等税目、税率保持一致,使用同一编码。
 
提示:
1、销售方收到无需缴纳增值税的违约金,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收款凭证即可。

2、购买方支付的合同违约金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据实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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