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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税766】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作服的税务处理

时间:2022-08-04   访问量:9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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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作服的税务处理

 

企业为员工购买工作服,因用途不同,税务处理也不同。下面分三种情形来分析:


一、单位统一购买并要求统一穿着的服装

比如:银行为员工统一购买并要求统一穿着的服装

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取得合法扣税凭证,且不属于不得抵扣范围的,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购入工作服并要求员工在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该项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统一购买但不要求统一穿着的服装

比如:某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很好,年末给全体员工每人订制一套高档西服。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统一购买并发放给员工,但不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着的服装,实质是给员工发放的职工福利,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企业所得税前按福利费标准限额扣除,并且该人人有份的福利支出需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因特定工作环境要求需要定制或购买的服装

如网络主播为了出镜需要、婚庆公司、影视、影楼等对服装有特别要求的行业,给员工配备的服装;工业企业因劳动保护给工人发放的工作服等。

购买此类服装的支出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成本费用,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取得合法扣税凭证的,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员工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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